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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​2018年技师(高级技师)津贴可以申报啦
    点击次数:   更新时间:2021-07-09 10:09:05  

    技师津贴由50元/月提高到300元/月,高级技师由100元/月提高到500/月

    金华新闻客户端3月6日消息  金华日报永康分社记者  余美娜  通讯员  卢义能

    昨日,记者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,为加快永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,引导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技能培训,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文件《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(高级技师)津贴及相关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公布永康市2016年紧缺职业(工种)目录的通知》,符合条件的2018年度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报。

    记者了解到,与往年相比,2018年度的紧缺工种中制造业工种有所增加,而服务业则有所减少。技师津贴数额有了大幅度的提高,技师津贴由50元/月提高到300元/月,高级技师由100元/月提高到500/月。

    根据《关于印发永康市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精神,已取得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市区工作一年以上,所从事的为文件上所公布的紧缺工种,并在企业生产一线,对口专业岗位工作且所在企业已实行技术技能等级津贴制度,本人已享受企业技术技能等级津贴,职业道德良好并发挥职业技能带头人作用的,可享受永康市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。

  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(高级技师)津贴及相关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从永康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,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,5年内(要求2018年1月2日后购房)在永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,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。我市非公企业引进的高级技师,在企业服务满5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。已享受安家补助的,申请购房补助时安家补助金额予以抵扣

    符合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享受条件的人员,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,并提供以下资料:1、永康市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申请表;2、永康市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员名单;3、身份证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);4、用人单位技术技能等级津贴制度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;5、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工作,享受单位技术技能等级津贴证明;6、永康市农商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(个人账户)。

    符合2018年度技师(高级技师)政府津贴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,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。咨询电话:87101352

     

    ( 作者:余美娜 编辑:吴慧贤 )

    永康市技师协会

     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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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更新时间:2021-07-09 10:09:05  【 打印此页】  【 关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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